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梧州市龙圩区广平镇河口饰面用建筑用花岗岩矿EPC、矿山开采及矿产品加工服务总承包项目(项目招标编号:JLZB2025024G)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梧州市龙圩区广平镇河口饰面用建筑用花岗岩矿EPC、矿山开采及矿产品加工服务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工程已由 梧州市龙圩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2312-450406-04-05-224035(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梧州市安达绿色石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及开采加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梧州市龙圩区广平镇河口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的矿区位于梧州市龙圩区广平镇北西部约5km,行政区划属梧州市龙圩区广平镇管辖。矿区东部有“村村通”公路直接连接X185县道,北到龙圩,南达广平镇;西部约15km有G80高速公路经过,交通便利。地理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东经111°17′18″~111°21′45″,北纬23°09′44″~23°10′23″,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1°12′35″,北纬23°10′15″。面积约0.8174km2,开采标高为+441.49m~+125m。本项目可开采利用资源量:饰面用花岗岩矿可利用资源量为7110.45万m3(荒料量2029.32万m3),荒料率参考河口矿补充详查为28.54%,保有可综合利用建筑用花岗岩资源量(控制+推断)5595.53万m3(14604.33万t),矿区综合利用建筑用石英砂原矿保有可利用原矿石资源量(控制+推断)4708.34万t(成品砂矿量2204.88万t),含砂率为46.83%。本项目开采规模为:饰面用花岗岩荒料76万m3/年,综合利用建筑用花岗岩和石英砂原矿合计816万吨/年,其中综合利用建筑用花岗岩年开采量555万吨,石英砂原矿设计18年开采完毕,年开采量261万吨;本项目的砂石骨料生产线按开发利用方案相关数据设计,生产线生产能力为623万吨/年。本次招标范围的矿山开采生产服务年限为23年,产品规格:荒料一般规格:长2.5m×宽1.4m×高1.45m(可按客户实际要求调整);砂石骨料产品规格:0.075-4.75mm水洗砂,4.75-10mm水洗骨料、10-20mm水洗骨料、10-28mm水洗骨料。
建设期总投资:24328.66万元
计划工期:建设期暂定2年(包括矿山工程及建设期剥土工程、骨料加工生产线工程、厂外工程),其中勘察设计工期4个月,采购与施工工期13个月,生产试运营期1个月。实际期限以经审批的安全设施设计有效期为准。生产期23年,正式投产的当月进入生产运营期。勘察设计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始计,其他各实施阶段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发出的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河口矿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及开采加工。
2.2.1勘察:工程勘察(骨料生产线及厂外工程地勘)
2.2.2设计:在本项目规划设计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矿山工程(含矿山基建工程和建设期剥土)施工图设计,骨料生产线、厂外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2.3采购、施工工程主要内容:
2.2.3.1矿山工程:包括矿山基建工程及建设期剥土工程,其中:
①矿山基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和排土场、表土场范围内排土场建设、表土场建设、截排水沟、沉砂池、消力池、基建平台及其他采矿区配套设施(安全围挡、给排水、供电、照明、监控、车辆清洗设施)建设等。
②建设期剥土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和排土场范围内场地清理、覆盖层(矿山覆盖层指腐殖层+全风化层、强风化层,排土场覆盖层指腐殖层)剥离铲装、土方运输弃置、排土推填压、排土场排土管理、采矿区通往排土场道路维护保养、截排水沟挖填方、渗沟挖填方、道路挖填方、拦挡坝挖填方、排土过程的相关措施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施、临时覆盖抑尘措施、合同期排土场植被复绿、合同期边坡治理及复绿、与地方村民关系的协调处理等。
2.2.3.2骨料生产线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平衡、地基处理及桩基工程、高边坡治理工程、防洪工程、总图工程、厂内输送廊道、电气及自动化工程、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给排水设备及安装工程、水土保持、矿区界外至加工区道路、加工厂区联络道路、防雷保护工程、主要生产设施、配套及辅助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工业厂房、开采设备、运输设备、生产配套所需的为保证达产目标所发生的全部工程量施工和设备采购,具体以经相关部门审定或招标人同意的施工图纸和经审核的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建设内容为准(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相关工作)。
2.2.3.3厂外工程:进场道路工程、外电工程、外水工程(含打井、给水、排水)等。
2.2.4运营服务期矿山开采及生产加工的运营内容包括:
2.2.4.1矿山剥离:矿区开采期内包括但不限于矿山和排土场范围内场地清理、覆盖层(矿山覆盖层指腐殖层+全风化层、强风化层,排土场覆盖层指腐殖层)剥离铲装、土方运输弃置、排土推填压、排土场排土管理、采矿区通往排土场道路维护保养、截排水沟挖填方、渗沟挖填方、道路挖填方、拦挡坝挖填方、排土过程的相关措施施工、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设施、临时覆盖抑尘措施、合同期排土场植被复绿、合同期边坡治理及复绿、与地方村民关系的协调处理等。
2.2.4.2矿山开采:矿区开采期内包括但不限于矿体穿孔、破碎、切割、二次破碎及装车、运输、卸矿等生产工序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与采矿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作业区域内作业平台安全挡墙的修筑及排水设施修筑、维护,开采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平台之间的联络工程,采场作业场地平整、工作面清理、根底处理、排险、修边坡、修台阶、修排水沟、修道路、道路维护保养及清理、确保矿山边坡合格及排水、给排水、供电、照明、监控、车辆清洗设施、地磅房等内容]、矿山地质与环境防治及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临界边坡、环境监测等内容)及矿山开采期间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矿山安全费用投入、土地复绿、水土保持、与地方村民关系的协调处理等相关工作。
2.2.4.3荒料切割、骨料生产线砂石加工:
①必须满足发包人确定的年度生产计划,提供的生产加工产品必须达到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产品质量标准;
②在荒料堆场和加工区内堆放的各类产品采用运输车辆外运的,承包人须把荒料或加工产品按发包人要求装载至发包人指定的运输车辆上;
③荒料切割、骨料加工及场内转运过程中做好文明生产、安全管理、质量控制、产量保证等一系列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及粉尘污染、噪音扰民等处理或防治工作。
2.2.5项目全过程涉及的审批及相关延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绿色矿山申报验收,运输道路问题的解决,爆破方案,炸药等审批和安全,解决处理环境卫生、扬尘处理、道路清理、噪声扰民、村道损坏、交通堵塞等投诉以及与地方村民关系的协调处理【发包人负责处理本项目征地、租地纠纷,发包人交付权属清晰的土地后,在合同期内发生需要维持本项目和地方村民关系的各类事项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发包人予以协助,相应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负责承包范围内(矿区、生产区、进出厂线路、排土场等)各类相关纠纷】等服务。
2.2.6本次招标预计的产品数量和比例是基于28.54%荒料率得出的,实际的产品数量和比例以实际荒料率情况为准。
2.2.7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成品销售工作。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质量标准: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及设计要求,并达到按照国家、部委、行业相关验收标准。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为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有关政策、有关法规要求和本项目设计要点、达到国家现行的合格标准,且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定或招标人的同意。
3、采购与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质量验收标准和程序,关键工序和隐蔽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工程验收规范标准。矿山开采基建工程须通过应急管理部门验收合格,须达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
4、生产设备及生产线建设须能满足发包人对成品规格数量年产量的要求。
5、生产要求的质量标准为合格。产品质量应符合《天然花岗石荒料》JCT 204-2011、《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 18601-2024、《建设用卵石、碎石》 (GB/T14685-2022)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GB/T 25176-2010)、《建设用砂》 (GB14684-2022)等规范要求的质量及检验标准。放射性指标满足《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要求。并满足以下产品质量要求。
建筑骨料碎石产品质量标准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规格 | 压碎指标 | 石粉率(石粉含量) | 针、片状颗粒含量 | |||
1 | 水洗骨料 | 4.75-10mm | ≤12% | ≤1.0% | / | |||
2 | 水洗骨料 | 10-20mm | ≤12% | ≤1.0% | ≤10% | |||
3 | 水洗骨料 | 10-28mm | ≤12% | ≤1.0% | ≤10% | |||
4 | 整形骨料 | 4.75-28mm | ≤12% | ≤1.0% | ≤8% | |||
饰面用花岗岩荒料产品质量标准 | ||||||||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规格 | 尺寸级差 | 裂纹 | 色斑 | 色线 | ||
1 | 饰面用花岗岩荒料(A料) | 长2.50m×宽1.4m×高1.45m | ≤4.0 | 无裂纹 | 面积小于10cm2,每面≤1个 | 长度小于50cm,每面≤1条 | ||
2 | 饰面用花岗岩荒料(B料) | 长2.50m×宽1.4m×高1.45m | ≤4.0 | 1 | 面积小于10cm2,每面≤2个 | 长度小于50cm,每面≤2条 | ||
3 | 饰面用花岗岩荒料(C料) | 长2.50m×宽1.4m×高1.45m | ≤4.0 | 2 | 面积小于10cm2,每面≤3个 | 长度小于50cm,每面≤3条 | ||
其中产品规格4.75-10mm的水洗骨料碎石产品针、片状颗粒含量以梧州市同期同类产品取样检测平均值确定。
若运营期应市场变化需求发包人需要调整产品规格的,产品质量参考相似规格标准执行。
2.5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资质:
3.1.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住建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内部分工内容,满足对应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1.2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②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具备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④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⑤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和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1.3运营单位要求:投标人(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中承担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主要负责人要求:
(1)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如果是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成员中担任施工任务的成员拟派)。投标人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中标待建工程”,提供承诺函;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如果是联合体投标,须联合体成员中担任设计任务的成员拟派);
(4)拟派运营期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或矿山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1.提供投标人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自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以上人员的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2. 矿山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矿建、结构、机电、机电设备安装、地质、测量、通风安全等专业职称。
3.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建筑、房建、土木等专业职称。
3.3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拟派运营期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5.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等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且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住建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 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市万秀区枣冲路64号水木蓝山7号楼地层商铺梧州分公司)
方式:投标人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申请时应携带的申请文件:
(1)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申请报名时携带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授权委托代理人申请报名时携带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公章)、④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备注:联合体报名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要各方盖公章,其他报名资料只需盖联合体任一单位公章即可。
售价:250元
5.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12月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和开标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梧州市万秀区枣冲路64号水木蓝山7号楼地层商铺梧州分公司),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梧州市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梧州市安达绿色石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地 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70号 地 址: 梧州市万秀区枣冲路64号水木蓝山7号楼地层商铺梧州分公司
邮 编: 543000 邮 编: 543000
联 系 人: 冼工 联 系 人: 曾工
电 话: 0774-2281026 电 话: 0774-385610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网 址: / 网 址: /
2025 年11月14日
地址: 南宁市竹溪大道青湖中心1301室
电话:0771-5345232 传真:0771-5345232
Email:gxjl666@126.com 邮编:5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