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元素分析仪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元素分析仪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XJL-2022-1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0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9月21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名称:元素分析仪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GXJL-2022-107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450000.00)
5.采购需求: 元素分析仪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服务采购需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1.时间: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22年09月13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7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01)
3.方式:供应商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售价现场购买或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购买的,提供相应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各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购买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②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必须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相应身份证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等合格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也必须于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联系电话:0771-5345232),否则,邮购不成立。
4.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联系电话0771-5345232)。
5.竞争性磋商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岑溪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溪解放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0164720200000422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上午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1日上午09时30分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2702)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疫情期间,按有关文件规定响应文件可以以邮寄或送达方式送达至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邮寄或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
(1)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01 ;收件人:廖工;联系电话:0771-5345232;
(2)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投标文件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半个小时前(即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半个小时前(即2022年09月21日09时00分)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时间准时截标。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投标人应自行选择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或投标人自己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自己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身份登记、查验“四码”(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同行密接人员自查),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且必须在南宁市进行)。体温不得超过37.3℃,且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提交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前送达。
(4)投标人在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信息内容。邮件外包粘贴表格(格式)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开标日期: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子邮箱: |
(5)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人应对自己的投标文件的快递包封和密封负责,如送达的快递包裹出现破损导致投标文件包封破损的,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密封要求,做废标处理。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时间: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2.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室(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2702)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须足额交纳)。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古城支行,开户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010201040002372】;
2.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古城路11号
联系方式:李梁军 150077054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01
联系方式:0771-53452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6日
地址: 南宁市竹溪大道青湖中心1301室
电话:0771-5345232 传真:0771-5345232
Email:gxjl666@126.com 邮编:5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