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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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工程1#煤料棚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招标项目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工程1#煤料棚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服务项目编号:GXJL-2021-123, 招标人为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建设规模: 原料场区域内的1#煤料棚。煤棚的长度:920米,跨度:100米。

合同价约(人民币):/。

项目需求:防城港钢铁基地项目(一期)原料场系统工程1#煤料棚总承包工程勘察设计服务1项(含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优化和相关验证性试验、施工过程的设计技术服务及配合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设计图审工程报建等服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1)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项目勘察相关工作。

2)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单体方案设计。

3)单体方案设计通过后20日内提交施工图成果(需配合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的时间节点)

4)勘察设计工期不含第三方审查时间。

(不能按期完成的,视为中标方违约,甲方有权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冶金行业甲级或建筑工程甲级(可承担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甲级专项工程设计业务)以上(含甲级)设计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勘察、设计能力。

3.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须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

4.业绩要求: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具有类似的设计服务业绩,以签订的合同(协议)或中标通知书等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1.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8月25日至20219月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 ,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层1301室),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2.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8月25日至20219月1日17时30分,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费转账单据的清晰扫描件以及投标报名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一并发送到gxjl666@126.com。属于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5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请以现金现场缴纳或以公司账号转账形式汇至以下账户:(转账形式不接受个人转账)

开户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南宁古城支行

银行帐号:200102 0104 000 2372

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写或项目编号文件费”,否则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招标文件工本费,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注: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要求。)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太路十一冶二区安装工程公司大楼4楼会议室开标厅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太路十一冶二区安装工程公司大楼4楼会议室开标厅

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jianlong.com.cn/)上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柳州市河西路28号

联系人:黄凤艳

电话:13558228283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层1301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771-5345232               

 

招标人: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单位: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8月25日


地址: 南宁市竹溪大道青湖中心1301室

电话:0771-5345232 传真:0771-5345232

Email:gxjl666@126.com 邮编:5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