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高职及市属高校食材集采集配服务(项目编号:GXJL-2020-145)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南宁市中小学卫生保健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南宁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高职及市属高校食材集采集配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JL-2020-145
项目名称:南宁市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高职及市属高校食材集采集配服务
投标需求:
序号 | 服务内容 |
1 | 食材集采服务 |
2 | 食材集配服务 |
3 | 平台管理服务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生产或经营本项目采购的产品或服务能力,具备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也予以认可)。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投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内属于南宁市财政局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公示对象或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信息记载期内对象或处以行政处罚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找本项目招标公告,并点击该公告的附件,即可免费浏览或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如未完整下载相关文件,或下载相关文件后不能正常浏览相关文件,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投标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 2020年9月3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详见9楼电子显示屏场地安排)但因疫情期间,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需通过邮寄快递送达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递交方式:通过邮寄快递送达。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公告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s://www.nnggzy.org.cn、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xjianlong.com.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二)踏勘:招标人不组织。
(三)其他
1、根据《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恢复全市公共资源现场交易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疫情防控期间,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供应商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原则应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3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统一将收到的投标文件运送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确保本项目能在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准时开标)。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送达。
1.3供应商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各投标人另行准备投标单位企业信息[含:投标单位全称、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如委托)联系电话等信息,打印在A4纸上加盖章单位公章],以便在开标会现场录入,完成签到,然后再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标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表格格式详见附件)。
1.4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投标人如发现邮件签收但未收到采购代理机构邮件通知时,应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确保投标文件按时寄达。
2、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层1301号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件人:王工
联系电话:0771- 5345232。
3、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招标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采购人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4、关于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说明。
由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情况填写开标记录表,交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服务期限等内容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5.1为便于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5.1.1“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移动电话联系方式。
5.1.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5.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5.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宁市中小学卫生保健中心
地址: 南宁市金洲路22号
联系方式:欧主任 0771-5596134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01室
联系方式:王工 0771-5345232
3.监督部门: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0771-563589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0年9月9日
地址: 南宁市竹溪大道青湖中心1301室
电话:0771-5345232 传真:0771-5345232
Email:gxjl666@126.com 邮编:5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