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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大新农村商业银行综合业务大楼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更正公告(二)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大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广西大新农村商业银行综合业务大楼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已于2020年1月16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就本项目作如下更正。

一、项目名称:广西大新农村商业银行综合业务大楼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项目编号:GXJLZC-2020-(N)-02

三、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大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大新县桃城镇养利路131号

联系人: 许主任           电话:0771-362222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竹溪大道36号青湖中心13楼1301室)

项目联系人:黄     联系电话:0771-2822099

四、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 1 月 16日

五、更正日期:2020年 3 月 12日

六、更正事项:

1、原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需延期,具体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通知”,现更正为“2020年3 月 19 日 9 时 30分”。

2、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的方式送达。

2.1接收邮寄快递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投标人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2.3投标人在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

2.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一时间按照投标人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情况,请投标人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2.5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31号八桂绿城云顶印象四层403室。

收件人:黄艳  联系电话:17777101281。

3、投标人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取消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开标”的所有内容。

4、投标文件拆封及密封性检查。

截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采购人及监督代表的见证下拆开投标文件包封,采购人对投标文件密封性和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进行签字确认。

5、关于投标人的报价。

由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符合性审查结束后,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情况。

6、关于投标文件澄清的有关要求

6.1为便于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与投标人取得联系,做好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工作,投标人务必做到:

6.11“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电话”务必填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电话联系方式。

6.12“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投标函(格式)”落款处的“传真”务必填写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

6.2开标当天投标人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如果评标过程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会通知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投标人所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的公章确认。

6.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联系电话、传真号码或电子邮箱,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在项目评标期间无法与投标人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请按以上通知内容执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人名称:广西大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3 月 12日


地址: 南宁市竹溪大道青湖中心1301室

电话:0771-5345232 传真:0771-5345232

Email:gxjl666@126.com 邮编:5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