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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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现就审判综合楼辅助用房屋面钢棚架工程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审判综合楼辅助用房屋面钢棚架工程

项目编号:GXJL-HC-20180102

工期:25日历天

工程预算价:贰拾玖万陆仟壹佰玖拾叁零肆分(296193.04元

项目概述及招标范围:审判综合楼辅助用房屋面钢棚架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

3、投标人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施工企业。

3)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竞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竞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公告期间无行贿犯罪档案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购买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备注:若投标人采用三证合一登记的,提供三证合一的新证即可。);(2)拟投入本工程的建造师有效的资格证书、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派委托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人民检察院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建造师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时间在本公告起止时间内有效);(5)专职投标员的诚信卡原件及近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社保卡复印件[以上所需材料需要复印件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查,由竞标人现场提交至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料合格齐全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时间:201818日至2018111止(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办理)

 地点:宜州区黄莺路财政局生活小区3楼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不含资料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20181121500分整

   截标地点:宜州区黄莺路财政局生活小区4

7、竞标保证金交存银行和账户:

   竞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竞标人应在竞标截止之日前一天从竞标人的基本帐户转入并到达如下指定帐户:

开户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琅东支行

银行帐号:8000-7529-4800-010

8、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公告

9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电话:0778-3175570

10采购单位: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主任    电话:15807889777

11、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河池市宜州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电话:0778-3188779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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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71-5345232 传真:0771-534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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