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首页 >> 招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宾阳县黎塘镇城管

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宾阳县黎塘镇人民政府委托,对宾宾阳县黎塘镇城管执法巡逻电瓶车、城管巡逻带斗电瓶车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宾阳县黎塘镇城管执法巡逻电瓶车、城管巡逻带斗电瓶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XJLZC-2017-(N)-27

项目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采购预算

1

城管执法巡逻电瓶车

2辆

96000.00元

2

城管巡逻带斗电瓶车

1辆

53800.00元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

二、竞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或同类产品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标截止时间:20171229900

四、谈判时间:2017年1229900分截标后,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五、截标地点和谈判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 )开标厅

六、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26日至2017年1228日止每天上午9时00分~1200分整,下午143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每本250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购买竞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人前来报名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股东)须提供检察院开据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在有效期内为有效)。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放置,携带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报名。

七、谈判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竞标人应于截标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琅东支行

银行账号:800075294800010

八、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宾阳县黎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宾阳县宾阳黎塘镇仁爱路8号     

联系人:罗工         电话0771-8216903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 0771-2822099

 

                             采购人:宾阳县黎塘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1225

 


地址: 南宁市竹溪大道青湖中心1301室

电话:0771-5345232 传真:0771-5345232

Email:gxjl666@126.com 邮编:5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