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宾阳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室、物证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宾阳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室、物证室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JLZC-2017-(N)-25
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采购预算:781960.96元
二、竞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注册具有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或同类产品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8日9时30分
四、谈判时间:2017年12月8日9时30分截标后,具体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通知为准。
五、截标地点和谈判地点: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 )开标厅
六、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7日止每天上午9时00分~12时00分整,下午15时00分~17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每本250元,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购买竞标文件: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人前来报名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或股东)须提供检察院开据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在有效期内方为有效)。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按顺序放置,携带原件核查,否则不予报名。
七、竞标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元)(须足额缴纳,否则竞标无效)
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上(并确保到账)(按本条款如下开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交纳),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凭转账底单或银行电子回单原件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账户名称: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琅东支行
银行账号:800075294800010
注:缴纳时须备注“项目编号”。
八、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宾阳县公安局
地址:宾阳县临浦街
联系人:覃主任 电话:0771-8239611
采购代理单位: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壮锦大道31号云顶印象4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 0771-2822099
采购人:宾阳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4日
地址: 南宁市竹溪大道青湖中心1301室
电话:0771-5345232 传真:0771-5345232
Email:gxjl666@126.com 邮编:5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