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安大道、一桥至凉泉路口及教育路向北延长线等路段路灯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安大道、一桥至凉泉路口及教育路向北延长线等路段路灯采购(重)-01
二、项目编号:GXJLZC-2017-(N)-08(重)-01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76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等规定。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 国内注册,生产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bzwjy.gov.cn/)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取。
2.潜在投标人若在指定的网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的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服务部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均须足额按时交纳,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个银行账户中的其中一个账户(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到帐时间不得迟于2017年10月12日17时00分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
账户一信息: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账户二信息: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
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账户三信息:
开户名: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72001500000000004261
开户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
账户四信息: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61201017141598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3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 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13日10 时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 331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 楼。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lbzwjy.gov.cn/(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象州县银象路21号
联系人: 陈工 电话:0772-4362195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来宾市滨江园4区20栋B1-325号房
项目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0771-2822099
3.监督办公室 电话:0772-4369936
平安大道、一桥至凉泉路口及教育路向北延长线等路段路灯采购(重)(招标文件)07-9-16修改.pdf
采购人名称: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19日
地址: 南宁市竹溪大道青湖中心1301室
电话:0771-5345232 传真:0771-5345232
Email:gxjl666@126.com 邮编:530021